■切莫到村头买“便宜”墓
有市民问,能否到农村花点“小钱”,找块荒地买个墓穴?
据介绍,武汉市依法批准成立的公墓有14家,其中包括汉阳区扁担山公墓、洪山区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、东西湖区睡虎山公墓等。
需要提醒的是,城镇居民不要选择未经批准的墓地或者农村村民墓地购买墓穴,否则,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。
■墓穴每20年一个使用期
据《殡葬管理条例》规定,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20年为一个周期。省民政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的通知》进一步明确,在1998年5月19日以前安葬的,使用年限从1998年5月19日起计算;在1998年5月19日后安葬的,使用年限从安葬之日起计算。
20年期满,亲属需续交土地租用费及管理费。目前,我市平均墓穴价格为8000元左右,其中所含土地租用费即指20年的费用。按规定,墓穴构筑物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。
■旧墓搬迁费用谁来承担
按规定,使用墓穴不满20周年,因公墓改造需要搬迁的墓位,其费用由公墓单位承担;家属自愿要求搬迁的,由家属承担搬迁费用,公墓单位免收其未到期限的土地租用费。
■严禁预售炒买炒卖墓穴
王老先生今年86岁,性格开朗。他致电本报询问,我到哪里可以预定一个墓穴?答案是:哪里都不行。
据介绍,公墓单位要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,才能提供或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,不得预售、炒买、炒卖墓穴。对于违规者,民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严惩,没收公墓违法所得,并处1至3倍罚金。
但是,如果有人病危,家属可以交纳少量的订金进行预约。